一、机床配电柜技术要求规定
1、配电柜电气元、器件必须满足机床工业的需要,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中的规定,必须优先采用相同牌号、货源充足的元器件。
2、所有配电柜元、器件必须在制造厂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如电压,电流、温度等极限值以及对冷却和预防冲击、振动、油雾、蒸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配电柜电气设备应根据用户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并必须在满载和空载下,电源电压90%-110%的范围内和率偏差士2%情况下均能可靠地工作。
4、建议把机床配电柜电气设备连接到一个电源上。如果需要使用其他电压或电压系统来满足电气设备某些部分的要求,这样的电压(或系统)应当尽可能通过器件(如变压器、整流器,换流器等)供电,形成机床电气设备的一部分。中线必须在用户同意下才可使用,并必须在技术文件(如安装图和原理图)上表示清楚,在电气系统内部,中线(N)和保护电路(PE)之间不得相联。
除机床电气设备与供电系统果用插销连接外,电源线应直接连到电源切断开关的电源端子上,否则,应为电引入线设置独立的接线板,连接外部保护导线(PE)并接机壳的端子,应设在有关相线端子的附近,如用中线(N),必须给它设置端子,并应在所有电源端子上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二、配电柜防护规定
1、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和事故情况下,都必须具备保护人身安全防止电击的能力。通常至少要采用电联锁开关或隔绝防护施来进行直接防护漏电情况下的防护称间接防护,对电气设备至少要采用下列规定的一种防护措施,
2、自动切断电源的防护防护方法有把露导体零件接到保护电路上和采用漏电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开关两种。
3、采用“功能特低电压(FELV)”的防护这种防护电路的最高电压不得超过变50伏(有效值)或直流120优(最大波动为10%)。
三、配电柜短路保护要求
1、配电柜总保护
电气设备制造厂除非根据用户要求,否则,不提供电气设备主电源电缆引入处的短路保护器件。通常,这个总保护器件装设在主电源电的起始点
该总保护器件无脱扣机构时,必须象过载保护器件一样,允许电动机有最长的启动时间如果总保护器件具有瞬时切断机能,瞬时动作电流的整定值至少等于由它负责同时连接、启动或控制的所有电动机和装置的峰值电流总和的110%。
2、配电柜电路和支路的保护
所有导线必须用短路保护器件作保护,该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和其他短路保护器件的整定电流尽可能选小些,但必须满足电动机启动电流和变压器合电说的要求。所有的动力导线必须设置短路电流探测和切断器件。
但是,凡是采用中线(N)成中间线(M),且直接与地连接(TN或TT供电系统),同时中线(或中间线)的截面最小等于有关相线的截面时,则在中线(中间线)中不需要短路电流探测器件和切断器件。一个短路保护器件可以保护几个分支电路,在分支电路中,容许用瞬时过电流继电器作保护,该继电器对有足够分断能力的器件起作用。该器件可以切断一个或几个电路或支路,也可切断总保护器件或急停器件。